人物簡介
劉德華原中國民用航空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局長助理,曾歷任民航中南空管局財務部長、民航局空管局財務部長、戰略部長。
2015年8月18日,劉德華因涉嫌受賄罪被刑事拘留。涉案款項人民幣353.1萬元、5萬美元予以扣押、凍結。在庭審中,劉德華表示認罪。法院認為,劉德華行為已構成受賄罪,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,應依法懲處。其具有自首、立功情節,但尚不構成重大立功;積極退繳全部贓款,認罪悔罪,對其依法減輕處罰。三中院作出一審判決,以受賄罪,判處劉德華有期徒刑四年,並處罰金30萬元;在案扣押350餘萬元、凍結的美元5萬元予以追繳,上繳國庫。
涉嫌違紀
2015年7月,民航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局長助理劉德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,正在接受組織調查。7月13日,中國民用航空局(簡稱“民航局”)已在內部通報此事,但官方尚未對外公布該訊息。
2015年8月18日,劉德華因涉嫌受賄罪被刑事拘留。涉案款項人民幣353.1萬元、5萬美元予以扣押、凍結。三中院作出一審判決,以受賄罪,判處劉德華有期徒刑四年,並處罰金30萬元;在案扣押350餘萬元、凍結的美元5萬元予以追繳,上繳國庫。